唐山市出台守信激励措施优化营商环境
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加快高质量发展丨唐山市出台守信激励措施优化营商环境
唐山市出台守信激励措施优化营商环境
守信不扰,让企业享受更多信用红利
日前,唐山市行政审批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唐山市企业守信激励优化营商环境九项措施(试行)》,通过信用激励手段,优化营商环境,充分释放经营主体活力。
据了解,措施确定的守信激励对象分为三类,包括生态环境信用级别为A类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及其他行业信用评价等级最高的守信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的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优级的企业。
“措施明确,守信激励对象首次出现的非主观故意且未造成严重影响的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唐山市行政审批局信用科副科长蔡陆洋介绍,不予处罚事项涉及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住建、市场监管等多个领域,像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等违法行为,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免于处罚。
既实行首违不罚,又推行守信不扰。根据措施,唐山市还充分运用信用激励手段,将守信激励对象列入监督执法和监管正面清单,除确需实施行政检查外,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在日常检查中,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而是采用在线监控、无人机巡查、数据分析等非现场方式检查。
在办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便利措施并提供帮办服务;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等各类政府优惠政策中,列为优先考虑对象,加大扶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低息贷款(绿色信贷)、提高授信额度、降低保险费率等优惠便利……在唐山,守信企业还可享受政务服务、金融支持等方面的激励措施。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需奖惩结合,新出台的措施中对失信惩戒也提出了明确要求。”蔡陆洋说,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严重失信主体依法实施惩戒,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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