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万亩!每亩补助500元!河北省季节性休耕试点方案公布
试点任务
加快形成季节性休耕组织方式。探索实行中央统筹、省级负责、市级组织、县级实施的工作机制。鼓励市、县创新组织方式,丰富休耕模式,完善管理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试点实施程序,调动基层和生产经营主体参与休耕的积极性。
加快形成季节性休耕技术模式。研究集成推广一批不同区域生产生态兼顾的耕作制度,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用地养地相结合的技术模式。重点示范自然休耕和生态休耕2种方式,探索和试验研究冬休夏秋种等技术模式,发挥季节性休耕效益。
加快形成季节性休耕政策框架。根据小麦市场价格变化,科学确定补助标准,确保农民收入不降低,稳定休耕预期。发挥辐射带动作用,逐步形成省级支持重点区域开展季节性休耕和市、县结合本地地下水资源实际,自主开展季节性休耕的长效机制。
加快形成季节性休耕监测评价机制。积极利用承包地确权成果,配合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运用卫星遥感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季节性休耕有关地块跟踪监测。科学布局休耕地质量监测和对比监测网点,开展耕地质量监测对比,跟踪季节性休耕区域耕地质量变化情况。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明确评估内容、制定评估标准、形成评估体系,科学评价试点成效。
试点区域和技术路径
为便于跟踪监测季节性休耕对压减地下水开采、耕地休养生息和生态环境保护等作用,原则上试点区域保持相对稳定,承担试点任务的农户和地块要相对稳定。
试点区域。在地下水超采区的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和雄安新区的47个县(市、区)组织实施。
技术路径。在井灌区连续实施季节性休耕,改小麦、玉米一年两熟为只种植雨热同季的玉米、油料作物和抗旱耐旱的杂粮杂豆等作物一年一熟,实行“一季休耕、一季种植”,减少地下水用量。季节性休耕期间支持农民种植油菜等绿肥作物,不浇水,不收获,下茬作物种植前直接翻耕入田,减少地表裸露,培肥地力。
补助标准和方式
补助标准。季节性休耕试点每亩补助500元。
补助方式。所需资金结合中央财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补助资金统筹安排。按照先实施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程序进行,验收合格后,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兑现到实施季节性休耕的农户。
相关推荐: